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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三措并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7-10
导读:今年以来,黄陵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及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精神,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紧紧抓住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这个 牛鼻子 ,采取三项措施,夯责任、强督查、严问责,......
今年以来,黄陵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及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精神,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紧紧抓住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这个 牛鼻子 ,采取三项措施,夯责任、强督查、严问责,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细化责任分解。县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年初及时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精心安排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印发全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县委常委联系、纪委常委包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在全县形成了 条块结合、内外包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网络体系。
    强化督导考核。县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执行专项报告、定期督查和限期整改制度,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跟踪督查。同时,坚持做到 三个结合 ,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日常督查检查相结合,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相结合,与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结果相结合,使考核工作更具全面性、系统性、科学性。
    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手段,对落实 主体责任 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上半年已对7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了诫勉督导、警示提醒和责令纠错,由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对30名存在问题的个人、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进行了约谈,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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