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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召开小学招生工作会议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3-06
导读: 为落实市教育局招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2019年景区小学招生工作。7月2日下午,景区召开了小学招生工作会议。景区党工委委员周康出席会议。 景区社会事业局首先解读了2019年景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并部署了招生工作......

为落实市教育局招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2019年景区小学招生工作。7月2日下午,景区召开了小学招生工作会议。景区党工委委员周康出席会议。

景区社会事业局首先解读了2019年景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并部署了招生工作。

周康对今年招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二是落实措施,确保招生行为规范有序;三是严明纪律,确保招生环境风清气正。她指出各相关责任部门必须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圆满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维护好教育的形象,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纪工委机关、财政审计局、政法信访办、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各乡派出所所长、各乡分管领导、文卫科长、各社区主任、各中小学校长和分管校长、区招生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扬景社〔2019〕41号

关于印发《2019年景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今年小学招生工作,现将《2019年景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2019年6月 28 日

2019年景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省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要求,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景区实际,现对2019年景区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未入学少年儿童。对年满6周岁,无故不按时入学的,应责成监护人保证其入学。各小学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的幼儿入学。对因故不能6周岁按时入学需要推迟的,必须由家长向施教区所在学校申报备案,并报景区社会事业局核准,确保小学入学率100%。

二、招生时间与招生地点

景区小学招生时间统一为7月5日-7月8日。招生地点设立在各学校,施教区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适龄儿童及相关资料到所属施教区内的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新生报名后,各小学在8月15日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发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9月初,各校审核新生信息建立新生学籍报景区社会事业局审批。景区在城北乡文体中心一楼设立招生办公室。

三、招生原则与招生办法

1.规范招生,坚持便民惠民原则

结合景区教育发展的实际,坚持免试划区、相对就近的原则,适龄儿童应按划定的施教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组织招生考试。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热点民办学校自主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规模时,采取电脑公开摇号和自主招生等多种方式录取。热点公办小学严格执行“三一致”要求。适龄儿童具有施教区家庭正式户籍,且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一致的,可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就近入学。

学生父母在施教区长期固定居住在属于自己的房屋或租住在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学生父母在施教区内外均无房产,但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未交付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申请在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的学生家长,须在2019年5月底前办理完所属施教区的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同套住房在最近3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儿童入学。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关证明,按正常入学办理或照顾:

适龄儿童为孤儿,随其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给予入学照顾。

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军人子女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给予入学照顾。

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按照《市应急局 市教育局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享受教育优待政策。

2.落实政策,坚持公平入学原则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及《关于推进教育民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区内特殊群体子女公平就学。

特困家庭子女。在平山实验学校招收宏志生。区内特困家庭子女,由家长书面申请,凭《扬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扬州市特困职工特困证》及相关材料到平山实验学校报名。“两证”不全的困难家庭子女申请入学,经调查属实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宏志生”材料由学校审核,社会事业局审批。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的实际生活情况,给予一定资助。

外来人员子女。依据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流入地政府负责、全日制公办学校接纳为主”的原则,凡在景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景区上小学的,需持全家在本行政区域的居住证、长期吃住材料、父母一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材料,到平山实验学校报名。

拆迁住户子女。拆迁户已分配或购买新的房产,凭房产证及户口簿到新房产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拆迁户在新房产尚未分配到位的过渡期间,凭户口簿、拆迁协议、暂住证等材料到原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

特殊体质儿童。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求在普通小学随班就读的,将安排在施教区内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的,应同时到施教区小学登记备案。各施教区学校要摸清本施教区内残疾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情况,建好残疾儿童档案,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8%以上。对重度、多重障碍儿童不能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采取送教上门服务。视障、听障、自闭症儿童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联系电话:87938905。

各小学在新生报名时,要做好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和特异体质学生调查备案工作。对施教区内的特异体质儿童,学校应给予接纳,并做好教育呵护工作。

四、招生纪律与招生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及时妥善解决小学招生中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加大招生宣传。各校需在招生三天前张贴公布招生简章,明确学校招生范围、报名手续及相关要求,一律不得进行虚假招生宣传,误导学生和家长。各校招生工作人员依据招生工作意见,做好政策咨询与来访接待工作,妥善处理并解决各种问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3.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提前招生、擅自招生。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禁各类乱收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不得进行有偿招生。各校在办理登记手续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各校要建立生源均衡分班制度,不得设立各类重点班,并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各校应根据招生计划,有序推进标准班额建设,今年招收起始年级学生一律不得出现55人以上的大规模、超大规模班级。严格转学审批,严防通过转学变相择校,严防因转学形成大班额现象。保证学生有足够的室内外活动空间,确保校园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各校要及时做好新生信息采集工作,建好电子学籍档案。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对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4.明确责任主体。社会事业局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区情实际制定招生意见并解读招生政策,协调校际间生源矛盾,监督各校招生工作。各乡街负责施教区内生源的调查与核实,负责施教区内招生矛盾的协调与解决。各校根据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工作方案规范招生过程,负责招生政策的咨询、解读与宣传等。

小学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为社会广泛关注,各校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切实增强法制意识与服务意识,热情接待、认真答询,树立良好形象,维护社会稳定。对招生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或问题,各校要及早排查,制定预案,立足学校自身力量,及时、妥善地解决,确保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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