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质量,各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
为了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工作,沈家营镇财政科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政府会计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全面地开展期初余额的录入、新旧科目的衔接、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1-3月份凭证的录入等大量工作。
近日,我镇接受了区财政局委派的金诚立信会计事务所开展新会计制度新旧衔接工作的检查,结合检查反馈结果,立行立改,积极整改,确保我镇顺利完成此项工作。
沈家营镇财政科 赖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