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惜没有后悔药啊,悔不当初!”7月29日,大冶经济开发区观山村原党总支书记刘梦得站在被告席上,发出如此感慨。这一声感慨也深深震撼了该市156名旁听庭审的村支书。
据悉,刘梦得在观山村任职20多年,能力出众,但他却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廉洁纪律,甚至涉嫌违法。2013年1月4日,刘梦得在协助开发区负责本村征地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征地补偿款50万元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至2013年3月7日才归还,涉嫌挪用公款罪。7月29日上午,大冶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刘梦得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从一名能力出众的村支书到阶下囚,在庭审现场,刘梦得深深地低下了头。旁听的156名村支书也深受触动。庭审结束后,大冶纪委还组织部分村支书代表上台谈感受,旨在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
亲身感受法庭的庄严,亲耳聆听曾经的老朋友、老同事沉痛的忏悔,大冶经济开发区大林山村支部书记卢元兵说:“我们两个村挨着,我对他非常熟悉。他能力很强,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但今天却站在了被告席上。他就是我的一面镜子。在村级事务管理中,一定要克服随意性,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