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须知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4-12-23 浏览:0
导读:一,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1.户口簿(集体户口出具证明)2.居民身份证.3.《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申请书(登记处提供统一格式的申请书)4.如需委托办理除上述证件外还须出具当事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

一,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户口簿(集体户口出具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申请书(登记处提供统一格式的申请书)

4.如需委托办理除上述证件外还须出具当事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二.受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证件齐全,符合出具证明条件,当场出具证明。

三. 受理地址及时间:

漕宝路82号光大会展中心E座三楼

咨询电话:64325547

接待时间:每周一.二.三.四 .五.六

上午9:00--11:00

下午1:00--4:00

受理部门:徐汇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