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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07 浏览:0
导读:我与老公因为性格不合,婚后吵架成为了家常便饭,后来双方都忍受不了,打算离婚,他将房子给我,剩下的积储是他的,不知道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

  我与老公因为性格不合,婚后吵架成为了家常便饭,后来双方都忍受不了,打算离婚,他将房子给我,剩下的积储是他的,不知道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办理流程:

  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提醒:大家在离婚时,可以签订,不过务必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相关离婚财产的法律法规:

  《》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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