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准夫妻”分手闹财产纠纷 未婚同居法律不认可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07 浏览:0
导读:同居11年分手时财产如何分割一对同居男女昨上法庭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分割财产,法官称,财产要按证据来分本报讯(记者文创)一对男女同居了11年,并有了一个9岁的孩子。昨日,双方在渝中区法院的法庭上要求解除

同居11年分手时财产如何分割

  一对同居男女昨上法庭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分割财产,法官称,财产要按证据来分

  本报讯(记者文创)一对男女同居了11年,并有了一个9岁的孩子。昨日,双方在渝中区法院的法庭上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分割财产。



双方非夫妻关系,财产该如何分割呢?

  同居11年提出分手

1995年,陈丽与王辉认识并恋爱,此后,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陈丽告诉记者,三四年前,王辉做生意顺利,日子越过越好,一个月能挣一两万,而她负责在家带孩子。生活富裕了,甜蜜的日子竟然出现了问题。

  王辉开始限制她的自由,不许她跟男性邻居打牌和长时间逛街。

  陈丽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分一套房子、车子和孩子的抚养权。房子的产权人写的是陈丽和孩子两人的名字,车子的所有人是陈丽。

  王辉却认为,陈丽太痴迷上网,居然还坐飞机到福州去见网友。

  于是,双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分割财产。最后,在法庭的调解下,双方才和好如初,还表示将把结婚提上日程。(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律不认未婚同居

  (该案承办法官):从1994年2月起,按照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没有经过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应按同居关系进行处理。从2004年1月起,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除非两人中有人有配偶而与对方同居,法院才会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本案中,陈丽的诉讼中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法院仍要受理。但对于财产分割,法院将视双方的证据而定,谁拥有房产证,房子就认定为谁的,而不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因为,未婚同居不受《婚姻法》的保护。

  代理律师认为:目前的法律不认可同居关系,同居中的男女之间的关系和朋友、陌生人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所以,在涉及分割财产时,一般都会采取“谁的东西归谁”的原则进行处理。双方都要对财产的归属提出证据。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