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大学教授超生 拒缴24万社会抚养费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12 浏览:0
导读:为了生二胎,大学副教授杨教授丢了工作,吃了官司,甚至上街“卖身交罚款”。他仿佛一位大战风车的骑士,拒绝屈服。注定失败的官司今年6月,杨教授终审败诉,对官司不再抱有幻想。从2009年12月21日二女儿小

  为了生二胎,大学副教授杨教授丢了工作,吃了官司,甚至上街“卖身交罚款”。他仿佛一位大战风车的骑士,拒绝屈服。

  注定失败的官司

  今年6月,杨教授终审败诉,对官司不再抱有幻想。

  从2009年12月21日二女儿小楠降生那天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杨教授就开始成为公众人物。因为超生,学院做出决定,以违反计划生育的原因给予他留校察看处分,并责成缴纳240642元的社会抚养费。杨拒绝上交, 2010年4月9日,他接到了学校的解聘通知。

  这起“教授超生被辞退”事件在网上迅速传播,引发媒体关注,上升为一起公共事件。

  但麻烦并没有就此结束。2010年9月2日,北京市海淀区计生委向杨教授夫妇出示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指控他们“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按照2009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38元的9倍,向其征收“社会抚养费”240642元。

  24万,对于一个要抚养两个孩子的大学教授来说,是一个无法承受的巨额负担。2010年年底,这个倔强的湖南男人,决定起诉海淀区计生委。他的理由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里规定的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并不是“强制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而且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没有“违法生育”这个词;如此高额的“社会抚养费”,显然有失公平。

  在《诉海淀计生委行政起诉状》中,杨表达了自己的怀疑:海淀区计生委之所以对他开出高达24万的罚单,正是因为自己多年来一直坚持批判独生子女政策和计划生育实践中的野蛮“执法”,而对自己进行“打击报复”。

  “为何公民的房子得到保护,而住在房子里的人却没有生育自由?”这位曾撰文力挺重庆“最牛钉子户”的学者,如此发问。

  这起官司,由他的老同事,现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免费出任代理律师,“主要是技术上来切入,比如说行政处罚程序上合不合法,处罚数额上合不合理,并没有想根本上否定计划生育的合法性。”

  周泽认为,杨教授被学校解聘后只发给他600多元工资,扣除有关规定项目后可支配收入不足百元,其妻子在家全职带孩子无收入,被上诉人海淀区计生委,按2009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38元的9倍,向杨教授夫妇征收240642元社会抚养费,显然违反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征收的规定。

  今年1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杨教授一审败诉,海淀区法院认为,海淀区计生委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符合法律规定,征收额度也无不当。杨教授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今年4月,杨教授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两个月后,北京市第一中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判决。

  对于这个结果,杨教授不接受也没有办法,“也不能去撞墙吧?只好不理它。”

  其实,无论是杨教授还是周泽,都没有指望通过这起官司改变什么,这是一场注定要失败的官司。

  周泽猜测杨教授的用意:“他可能通过这种‘行为艺术’,达到拷问计划生育政策本身的目的。”

  对此,杨教授并不否认。

  他说:“社会抚养费这块,处理得比我这个荒谬的比比皆是。”

  根据杨教授的调查,目前各地社会抚养费的收取十分混乱,收法复杂,弹性极大。“比如北京,生二胎少的可以收你3倍,最高可以收20倍,三胎收取的标准是6至40倍。”

  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在出生行为发生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甚至超生儿发现地,都可以征收这个抚养费。尽管管理办法规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被另行解释,“有的省市以夫妻为一个单位收,有的是夫妻两头分别征收……不同省市加起来有上千种可能性。这样一个东西,那你说他收了多少钱,除非你每笔钱都记账,否则你没法估算。”

  “卖身交罚款”

  虽然官司输了,但杨教授还是请老同事周泽吃饭作为答谢。这顿饭吃下来,结果却被知晓杨家生计状况的周泽,借上厕所之机提前埋了单。

  “我知道他家庭负担很重。”周泽说,去年杨教授去长沙办事,为了节省开支,买的竟然是硬座票。

  饭桌上,周泽对杨教授开玩笑说:“你把孩子抱到计生委去,由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计生委进行社会抚养吧。”

  杨教授很喜欢这个玩笑。他甚至也有这个想法,如果海淀区法院真的来强制执行,自己一定要把孩子抱到海淀区计生委门口去,搞个行为艺术。

  2010年10月的一个周日,杨教授他真的去行为艺术了一把,不过,地点不是海淀区计生委门口,而是中国人民大学西门的过街天桥。

  这个地点的选择是杨精心考虑过的:既不会引发交通堵塞,也有足够大的人流量,在警察来阻挠之前,他也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撤退”。

  倚在天桥栏杆上的杨教授,身前擎着一张巨大的绿纸,上书“卖身交罚款”几个大字,以及自己超生被罚的经历:“考虑到卖身之后不能照顾孩子,我希望多卖40万补偿她们,一口价64万元。谁买我,我就给谁当奴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很快,网上就出现了他“卖身交罚款”的照片。杨教授看后,索性把朋友拍摄的全程视频也放到了网上。

  “身”没卖成,却再次在社会引发了对其二胎事件的新一轮关注。

  据杨教授说,这次行为艺术过后,北京维稳部门的人到他家里好多次,苦口婆心地“教育”他,一位负责人甚至还特地请他吃了顿饭,一起喝了两瓶牛栏山,目的只有一个:别再上街。

  “等计生政策废除?我等不起”

  杨教授的这场抗争,外界有着不同的解读。

  与杨相熟的学者丁东断言说,“这次生二胎事件可以说是杨教授策划已久的”。他认为,无论是在怀孕前、怀孕中还是生孩子后,杨教授夫妇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推动人口政策调整。

  丁的判断来自于,作为学者的杨教授,以前关注的领域,大多是民主、法治、人权等问题。杨教授还曾创办过问题与主义、学而思网站,“孙志刚事件”发生时,他是取消收容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但是三四年前他开始收缩战线了,把主要注意力放到反对一胎化政策上来了,不但在网上写文章发表意见,而且还想通过自己的个案来推动人口政策的调整。”

  “这个说法是错误的。”杨教授对此坚决否认,“孩子都是从胎儿来的,不堕掉她肯定就会成为你的孩子。为孩子治病倾家荡产的人很多,这是很平常的事。甚至动物都可以为孩子奋不顾身。我读了那么多书,不能连畜牲都不如。”

  第二个孩子的到来纯属意外。

  2004年,38岁的杨教授和陈女士结婚。他曾对妻子说:“你生多少个我就养多少个,我肯定不嫌多。”当时陈女士还在外企工作,收入比杨教授还高。“二胎”,还是一个他们触摸不到的话题。

  2006年,陈女士怀上了第一胎,生下了女儿若一。

  三年之后,2009年,陈女士再次意外怀孕。她的态度与丈夫一样,同样选择把孩子生下来。在事后一封发布于网络的声援丈夫公开信中,陈女士说,“老杨喜欢孩子,因为他认为一个孩子对成长不利,容易惯坏。很多独生子女很‘独’,不能接受一个弟弟或妹妹和TA分享一切,可碰巧我的三岁的女儿并不这样,她强烈地要求有个伴”,“年近不惑的我和已过不惑之年的他,都不是冲动的人,和很多中国人一样因为‘理智’太多而过着平淡如水的生活,如果这样的行为会带来什么社会意义,那也并非是我们的初衷。”

  处罚是杨氏夫妇俩意料之中的事。其实也不是没有办法逃避,比如去香港生,或回老家躲起来然后生完后带回来说是亲戚家的孩子。

  或者,也可以学一下杨教授认识的那位书商,偷偷生了二胎,然后通过请客送礼,只被罚了5万块;再不然,就像杨教授还认识的一个大学学院院长,为了要二胎,把自己家大女儿说成残疾,说女儿心脏有个洞,让医院开个证明。“实际上计生委知道你这个是假的,但你给了点钱他就不管了。医院里开个证明,几千块钱就搞定了嘛!”

  可是,最终杨家都放弃了,“因为怕麻烦别人,因为觉得没有尊严”。

  “他是湖南人,脾气很倔。”不止一位熟悉杨教授的朋友对南都周刊记者如此说。

  与杨教授交往甚密的周泽则表示,杨教授不想打掉孩子,固然与自己爱孩子有关,但也与他的个人立场和秉性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他一直批判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合理,这种不合理的东西为什么要去追求?可能是秉性的东西在起作用,一种潜在的意识,认为不合理,就用行动去抵制。”

  从抗争者到计生制度研究者

  就在杨教授为自己的“二胎”抗争的一年多里,实行了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似乎也走到了十字路口。

  2009年底,中科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和社科院人口研究所原所长、计划生育制度副总设计师田雪原分别在《经济参考报》和《人民日报》上撰文,呼吁调整人口政策。这被解读为“计生领域内部也发出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