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收养的效力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12 浏览:0
导读:收养成立的法律效力。依照中国《婚姻法》第20条“养父母和养子女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的规定,收养的法律效
收养成立的法律效力。依照中国《婚姻法》第20条“养父母和养子女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的规定,收养的法律效力主要为:(1)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产生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从收养成立之日起,被收养人便取得与收养人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养子女身份也发生变化,但姓氏不是判断是否存在收养关系的标志。养子女的姓氏可以改为养父母的姓氏,也可以不改换姓氏。(2)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消除。为保证收养关系的稳定,防止和减少纠纷,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自收养成立之日起消除。(3)养子女与养父母的亲属之间,产生拟制血亲关系。中国《继承法》第10条,在解释法定继承人范围时明确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养子女、养父母、养兄弟姐妹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