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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发包工程,忽悠 假经理预收钱款,骗人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28 浏览:0
导读:签合同发包工程,忽悠 假经理预收钱款,骗人利用郑西高速铁路在建的时机,冒充工程指挥部经理诈骗40.1万余元。4月8日,经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涉案人邢建牢因诈骗罪被灵宝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

  签合同发包工程,忽悠 假经理预收钱款,骗人

  利用郑西高速铁路在建的时机,冒充工程指挥部经理诈骗40.1万余元。4月8日,经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涉案人邢建牢因诈骗罪被灵宝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3万元。

  2008年1月至5月间,邢建牢自称是中铁三局集团一工程指挥部经理,以给经营白灰、水泥的崔启珍承包工程为由,伪造工程指挥部价目表和代理施工合同,先后与崔启珍签订工程项目合同10余份,以预交工程押金的方式分9次骗取崔启珍现金38.1万元。2009年3月10日,邢建牢自称在高速铁路建设中承包了工程,从灵宝市豫灵镇中州路白某的钢材销售点拉走钢筋0.5吨,并谎称等工程款到账后付钢筋款。2009年4月6日,邢建牢谎称高铁工程款次日到账,到时一块结账,又从白某处拉走钢筋2.6吨;2009年4月7日,邢建牢谎称工程款到账,但银行下班,取不出钱,次日取钱后结账,再次从白某处拉走钢筋2.6吨。经评估钢材价值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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