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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时9个多月追回3天工薪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28 浏览:0
导读:女大学生上班三天辞职遭拒付工资,法援律师帮助其维权 本报讯 记者王晓丹报道:昨日,郑超凤在与顺德区杨氏水产有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长达9个多月后,终于领取到了属于自己的367.81元工资和押金。律师提醒广大应届毕业

女大学生上班三天辞职遭拒付工资,法援律师帮助其维权


  本报讯 记者王晓丹报道:昨日,郑超凤在与顺德区杨氏水产有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长达9个多月后,终于领取到了属于自己的367.81元工资和押金。律师提醒广大应届毕业大学生,找工作时一定要签劳动合同。

  郑超凤是广西南宁某大学2005级女大学生,今年3月5日通过网络招聘进入到我市顺德区杨氏水产有限公司内包部工作。当初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是口头承诺月薪800元,包吃包住。后郑超凤向用人单位交纳了100元押金后上岗工作。但工作到第三天,因为每天的工作时间过长,且劳动繁重,郑超凤提出辞请。该水产公司认为,郑超凤没有做满一个月,没有工资。而且100元押金不予退回。

  郑超凤认为该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多次与该水产公司商讨无果的情况下,咨询了律师。因为要回到广西继续找工作,考虑到维权需要半年甚至一年的时间,郑超凤没有办法留在佛山继续讨薪,后在好心人士的帮助下,她获得了律师的法律援助。

  2008年5月5日,代理律师代表郑超凤向顺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申诉,顺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裁决该水产公司应支付郑超凤在职期间工资人民币267.81元,并返还郑超凤押金100元,于2008年7月17日发生法律效力。裁决生效后,该水产公司并没有自动履行裁决,郑超凤不得不于今年10月16日向顺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昨日,郑超凤终于领取到了367.81元工资和押金。

律师说法

  工作虽难找 勿忽视维权

  本案的代理律师广东豪盛律师事务所的蔺存宝表示,在本案件中,郑超凤虽然实现了自己的诉求,但是从案发至裁决,从执行到获得工资,历时9个月之久。而且整个维权成本太高,仅交通费一项就是396元,远远超过了申诉的数额。

  他提醒广大应届毕业大学生,在国际“金融海啸”对国内各类企业的冲击下,使得目前就业环境不容乐观。有些大学生可能一遇到用人单位试用或录用就盲目就职,往往会忽视了自身权利的维护。同时,虽然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中没有对即将毕业的劳动者的身份问题进行明确,但即将毕业的学生也应当享受与单位其他职工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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