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使用的《刑法学》是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21世纪法学创新系列教材”,马克昌教授主编的,03版。在第十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的第三节“附加刑”中对于没收财产提到:是我国附加刑中唯一不能单独适用的刑种。但是其他的资料好象又都说每收财产能单独适用,请问到底能么谢谢了~! 刑法》第34条明确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由法律明文规定所知,没收财产是完全可以独立适用的,该书作者的提法并无法律依据。
相关知识推荐
最新咨询推荐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2024年何为无效婚约?其法律后果是什...
临时工或实习生是国家工作人员范畴吗...
2024年在何种情况下,分包商有权向发...
当事人在商事仲裁中的举证要求有哪些...
对欠债人进行人身威胁合法吗?...
2024年虚假诉讼涉及哪些法律罪名?...
2024年对行贿目标的影响力程度有何法...
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广告合作
400-668-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