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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3年不送检 刑警队长、法医涉嫌玩忽职守被拘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10 浏览:0
导读:2002年10月12日晚,驻马店市平舆县东皇庙乡妇女崔某在家中被入室偷盗者强奸。次日,她和丈夫一起去平舆县公安局报案,把她和犯罪嫌疑人使用过的卫生纸作为证据上交,并交了500元的鉴定费,但公安机关迟迟没有送检。因
2002年10月12日晚,驻马店市平舆县东皇庙乡妇女崔某在家中被入室偷盗者强奸。次日,她和丈夫一起去平舆县公安局报案,把她和犯罪嫌疑人使用过的卫生纸作为证据上交,并交了500元的鉴定费,但公安机关迟迟没有送检。因缺少证据,犯罪嫌疑人一直逍遥法外。经崔某一家多次

2002年10月12日晚,驻马店市平舆县东皇庙乡妇女崔某在家中被入室偷盗者强奸。次日,她和丈夫一起去平舆县公安局报案,把她和犯罪嫌疑人使用过的卫生纸作为证据上交,并交了500元的鉴定费,但公安机关迟迟没有送检。因缺少证据,犯罪嫌疑人一直逍遥法外。经崔某一家多次上访,这堆卫生纸终于在案发近3年后送到公安部做DNA检验,但卫生纸上的精斑已霉变,DNA已无法检出。

  郑州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刘德法认为,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后应当尽快进行现场勘查,并将证据及时送检,而有关办案人员在取得重要物证后既未及时送检,又未对证据进行妥善保存,使得重要证据灭失,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其严重玩忽职守的行为已经涉嫌渎职犯罪。

  据了解,今年6月20日,崔某向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要求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平舆县公安局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当地检察机关有关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门人员进行调查,检察机关依法对平舆县公安局时任刑警队队长黄东亮、法医段喜华涉嫌玩忽职守罪进行立案侦查。

  代考职称尝到甜头     制网页招“枪”揽客     伍某军今年26岁,是广州一高校在读研究生,去年4月的某天,伍某军在学校里看到一张招请“代考”的小广告,于是试着打个电话过去,对方称代考一次可获800元报酬。伍某军心动了,为对方代考了一次职称英语A级考试,拿到了800元报酬。     这次代考的经历,让伍某军觉得帮人“代考”挺赚钱,于是,他制作了一个替考代考的网页,对外宣称是“中国最专业的替考中心”,并广泛寻找“枪手”和“客户”。     几天后,“生意”陆续上门,如果是问做“枪手”的,伍某军就留下他们的联系方式,并要求他们传一张电子版证件照,放入“枪手库”。如果是想找“替考”的,伍某军就向他们吹嘘“替考中心”很专业,能在全国代考各类考试,还售卖考试作弊工具等等。     15000元代考公务员     “枪手”可得9000元     今年4月,东莞的彭羊及陈丹(均为化名)通过QQ找到伍某军,让他找“枪手”代考4月26日的公务员考试,双方商定,一个人的代考费用是15000元。后来又有一名湛江“客户”龙先生托伍某军找“枪手”代考,两人商定的价钱是1.3万元。     伍某军从“枪手库”里找到了三名“枪手”,每人先给了1000元订金,并承诺事成后,再付7000元至9000元一次的报酬。     电脑特技合成照片     客户“枪手”都像     找好了“枪手”后,伍某军利用电脑特技,将“枪手”的照片和客户的照片合成一张照片,使照片看上去像客户又像“枪手”,再叫客户用这张合成照片去报名拿准考证。随后,伍某军找到了票证贩子阳某齐,以100元一张的价钱,做了3张假身份证。     4月25日,伍某军安排三名“枪手”到达东莞和湛江,由客户带着看过考场后安排进酒店住宿,次日,三名“枪手”拿着伪造身份证和准考证顺利进入考场,其中两人顺利完成考试,另外一人开考后“良心发现”而自行离场。     后来,替考网站被人举报到公安机关,警方出动将伍某军及造假证的阳某齐抓获。     伍某军被抓时供述,除了组织“枪手”代考公务员考试外,还安排代考了两次电大英语考试及一次高等数学考试。     诡辩称“花钱买证”     法庭判定“伪证罪”     在法庭上,伍某军辩称其是“花钱购买”身份证,并非“伪造”身份证。阳某齐则辩称身份证不是其伪造的,是老乡帮其做的。     法院认为:伍某军和阳某齐为牟取各自利益,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实施伪造居民身份证行为,应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定罪处罚。两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不应区分主从犯。遂判处伍某军有期徒刑十个月,阳某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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