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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病逝妻子假立遗嘱 千万家产不分其母亲一毛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13 浏览:0
导读:涉及千万元遗产和多处房产,经佛山三水法院调解林某获遗产款450万元儿子在生前立下遗嘱,将千万元遗产和多处房产分配给了儿媳叶某和孙子孙女。在海外生活的老母亲悲痛之余因为连一分赡养费都没有,遂不远万里回国将儿

  涉及千万元遗产和多处房产,经佛山三水法院调解林某获遗产款450万元

  儿子在生前立下遗嘱,将千万元遗产和多处房产分配给了儿媳叶某和孙子孙女。在海外生活的老母亲悲痛之余因为连一分赡养费都没有,遂不远万里回国将儿媳等人告上法庭。

  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媳妇向家婆林某支付遗产款450万元。

  儿子巨额遗产老母亲没份

  在这单官司中,年逾八旬的林某是死者杨某的母亲,长期居住在国外。2008年,杨某被确诊为晚期肺癌脑转移,诊治无效于2011年离世。林某悲痛回国却发现儿子杨某在生前立下遗嘱,将千万元遗产和多处房产均分配给了儿媳叶某和孙子孙女。

  “自己竟连一分赡养费都没有。”林某不相信自己的儿子会这么狠心,遂将儿媳等人告上法庭,她认为该份遗嘱并非杨某所立,向法院申请对遗嘱上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2013年3月7日,佛山市三水区法院首次开庭审理该案件。

  鉴定结果显示遗嘱有问题

  叶某称,遗嘱是杨某在临终前立下的,当时杨某神志清醒,而且还有两位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证明。叶某也向法庭提出申请,请求杨某的主治医生尤某、同房病友的妻子宋某作为见证人出庭为其作证。

  为了进一步弄清遗嘱的真伪,三水区法院同意了林某的申请,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遗嘱的签名笔迹、形成时间等内容进行了司法鉴定。最终,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遗嘱上打印的内容文字、签名及日期等均不是在死者临终前形成,而是分别在杨某死后一年的2012年2月份前后时间段打印或书写形成。

  面对鉴定结果,叶某仍坚称遗嘱是真实的,并对鉴定结论的有效性提出质疑。

  经法院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对遗嘱的争议,对鉴定结论的质疑,令双方矛盾不断加剧。法院对该案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并尝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叶某态度强硬,拒绝调解。

  “婆媳关系形同水火,如果再以判决结案,双方矛盾很可能进一步恶化。”在判决之前,该案承办人、三水区法院西南法庭庭长钟国兴决定再尝试引导当事人调解。随后,法官多次致电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理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多方的劝解和疏导,双方矛盾逐步缓和。

  据悉,在法院的主持下,婆媳日前达成调解协议,媳妇叶某向家婆林某支付遗产款450万元,至此,这场遗产争夺战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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