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集体商标申请被工商总局受理 “哈尔滨红肠”有望使用统一商标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13 浏览:0
导读:为规范哈尔滨红肠市场,哈市日前制定了《哈尔滨红肠质量规范》,只有符合规范标准的红肠企业才能称自己是“哈尔滨红肠”。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哈尔滨红肠”集体商标申请已被工商总局受理,申

  为规范哈尔滨红肠市场,哈市日前制定了《哈尔滨红肠质量规范》,只有符合规范标准的红肠企业才能称自己是“哈尔滨红肠”。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哈尔滨红肠”集体商标申请已被工商总局受理,申请成功后,“哈尔滨红肠”生产企业有望用上统一商标。

  《哈尔滨红肠质量规范》自今年2月份开始实施,规范实施后,哈市没有达到“哈尔滨红肠”规范标准的红肠企业一律不允许再用“哈尔滨红肠”商标。据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已有的秋林、商委等5家“哈尔滨红肠”生产企业外,目前又有9家红肠生产企业提交了申请,想生产“哈尔滨红肠”。今后市民购买 “哈尔滨红肠”将有更多的选择。

  同时,“哈尔滨红肠协会”已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哈尔滨红肠”集体商标,目前申请已被受理。申请成功后,所有“哈尔滨红肠协会”的会员经自愿申请都可以用此集体商标,此举将对打造树立“哈尔滨红肠”品牌,规范哈尔滨红肠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