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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遏制商标抢注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13 浏览:0
导读:导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商标法修正案,新商标法将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近年来,本地企业的商标意识是否有所提高?新的法规中有哪些内容将更有助于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注册商

  导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商标法修正案,新商标法将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近年来,本地企业的商标意识是否有所提高?新的法规中有哪些内容将更有助于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企业注册商标后仍频遭仿冒

  华艺卫浴是本次通过中国驰名商标认证的五个企业之一,记者了解到,该企业自1993年已注册了“华艺卫浴”这一商标,“我们一直比较重视企业的知识产权,还专门成立了一个知识产权部来管理商标,也委派了一些第三方帮我们监控、了解市场上是否有人假冒我们的商标进行销售。”华艺卫浴的总经理助理冯柏进告诉记者,尽管该公司为保护商标花了不少心血,然而不法企业仿冒商标,混淆消费者的问题仍防不胜防。2012年,该公司在安徽发现了一家假冒华艺商标的企业,随后开平本地也出现了一批仿冒华艺的产品。

  “自2008年起,我们即开始申请中国驰名商标,花了将近六年的时间,其中过程艰辛曲折。”冯柏进说,在2008年之前,该公司的卫浴产品以外销为主,在国内的品牌尚未叫响,2008年转入国内市场后,刚开始的销售数据尚不太理想,因此在申请认定迟迟未得以批复。“商标代表的是企业的形象,是企业的品格。”

  申请了商标仍一再遭遇仿冒并非个例,广东彩艳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自1986年已进行注册,但此后仍有多家企业进行仿冒,“我们的商标名称是彩艳+图形,核定使用商品名称是色母粒,有一家企业就仿冒名称为‘彩艳色’,使用商品名称是‘母粒’,非常接近。还有的仿冒为‘新彩色母粒’、‘新艳色母粒’。”广东彩艳股份有限公司主席邱德厚坦言,发现多家仿冒企业后,彩艳股份有限公司便于2007年开始提请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以加强商标的保护力度。

  新法实施后审查不再遥遥无期

  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商标部经理、资深商标代理人邓志豪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企业注册商标的意识的确比以前有所提升,“从商标申请量即可直观看出,2003年全年我们代理的商标申请量是几十件,现在江门地区一年有1200多件,翻了十几倍。”

  有不少提供商标转让的平台,有的还打出“转让比新注册更省钱、省时、省事”的口号。邓志豪坦言,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由于商标申请注册量快速增长,现在能想到的常用商标名称,想要注册一个完全和别人不冲突的商标很难。企业可能花了时间和金钱申请注册,但申请可能被驳回。而买一个现成别人已注册成功的商标,的确比较便捷。但是不一定省钱,转让的价格一般比新注册的价格高。”

  对于新商标法给企业带来的利好,袁小姐认为,企业最受益的是新法中确定了审查时间,“以前申请的审查时间是不确定的,快则一年多,慢的要等上几年,企业着急,我们只能帮忙查询,也无法和商标局沟通,无法获知迟迟未通过审查的原因。”袁小姐说,商标长时间不确定能否批下来,企业很尴尬,想做宣传又不好宣传,“如果做了宣传,最终商标又批不下来,前期宣传的花费就等于打水漂了。”

  “新法中规定,如果一个企业先使用一个未注册商标,而后有其他企业注册该商标,先使用该商标的企业仍然可以在原来的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在旧法中,一旦有其他企业注册了该商标,此前使用这一商标的企业则立刻必须停止使用。新法的规定给了这些企业缓冲的时间,不至于遭受巨额的损失。”邓志豪认为,新法的这一规定还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抢注的行为,“以前一旦注册了商标就拥有了绝对的权利,注册者可以禁止所有人使用,因此,很多人为了谋取高额的转让费,便把别人正在使用但还没有注册的商标进行抢注。新规实施后,抢注后可能对原使用者无法构成威胁,抢注者难以从中谋取到利益,因此,抢注的动机就会被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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