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海关行政许可范围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16 浏览:0
导读:主要承办下列事项:1、海关总署法制部门(1)对海关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审查、登记、评估;(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海关总署规章的规定,收集、汇总、处理关于海关行政许可的立法建议;(3)受理、核实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关于海

  主要承办下列事项:

  1、海关总署法制部门

  (1)对海关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审查、登记、评估;

  (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海关总署规章的规定,收集、汇总、处理关于海关行政许可的立法建议;

  (3)受理、核实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关于海关行政许可的申诉、举报、意见建议,解答咨询;

  (4)承办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关于海关总署行政许可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指导各级海关有关海关行政许可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事宜;

  (5)对各级海关实施海关行政许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指导、协调各级海关实施海关行政许可工作等。

  2、各直属海关法制部门

  (1)根据法律、法规、海关总署规章的规定,承办收集、汇总、上报关于海关行政许可的立法建议、本关区关于海关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等事宜;

  (2)受理、核实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关于海关行政许可的申诉、举报、意见建议,解答咨询;

  (3)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关于隶属海关实施海关行政许可的行政复议。

  (4)承办或指导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关于本关区实施海关行政许可的行政应诉事宜;

  (5)对本关区实施海关行政许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本关区关于海关行政许可的听证事宜等。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