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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港闸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16 浏览:0
导读:期待已久的南通“XX”小区业主们,从港闸区法院得到一个好消息,“XX”小区开发商南通XX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获得该院裁定批准。在港闸法院历时近一年的组织协调下,经过各方

  期待已久的南通“XX”小区业主们,从港闸区法院得到一个好消息,“XX”小区开发商南通XX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获得该院裁定批准。在港闸法院历时近一年的组织协调下,经过各方共同努力,这家负债数亿元,工程早已陷入停工的房地产企业重获生机。

  XX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800万元,后股权几经转让,股东最后变更为蔡某等三个自然人。自2010年6月至2011年1月期间,该公司增资至1.1亿元,并开发建设了位于港闸区的“XX”商业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近8万平方米。由于增资未到位,公司自有资金严重不足,大量违规融资,且公司缺乏房地产开发经验,经营出现停滞,负债数亿元,严重资不抵债。

  2013年8月,南通YY有限公司以XX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南通中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南通中院裁定将该案移交港闸法院审理。受理该案后,港闸法院依法成立合议庭进行审理。经初步审查,港闸法院于2013年9月6日裁定XX公司重整,并指定了重整管理人。

  在港闸法院协助下,重整管理人成立后接管了XX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组织工程施工,并筹集资金,在购房业主自愿退房基础上提前向一百余名业主退还购房款41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5月30日,重整管理人向港闸法院提交破产重整计划。该计划显示,重整后新的投资者南通YY有限公司取得XX公司全部股权,对购房业主、施工单位等优先债权和税务债权将实现100%清偿,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23.06%。并将注入资金,确保原“XX”项目后续开发建设至竣工交付使用,将原项目打造成集居住、商业办公、文化娱乐及专业市场于一体的现代综合体。

  在港闸法院组织协调下,重整管理人多次召集债权人沟通交流,XX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最终获得债权人表决通过。在港闸法院裁定批准后,XX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终止,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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