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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对外公布交强险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24 浏览:0
导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为确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顺利实施,在保监会的组织和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从国内各财产保险公司抽调精算和产品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为确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顺利实施,在保监会的组织和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从国内各财产保险公司抽调精算和产品开发的骨干力量,并聘请亚洲知名的精算师事务所参与,对保险行业机动车保险有关历史经营数据进行系统地收集整理,设定不同的责任限额方案,运用精算模型和方法,对不同责任限额方案项下的费率水平进行了测算。

  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保险行业制定的交强险条款和费率方案报保监会进行审批。这也是第一次由保险行业协会集行业内各保险公司力量,依据《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共同研究开发的第一套行业协会条款。

  保监会根据《条例》规定,对保险行业协会申报的交强险条款和费率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审核过程中,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充分听取了消费者代表、有关部委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国国情,综合考虑了当前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消费者实际支付能力、保险公司经营承受能力,以及新的法律环境影响等各种因素,确定了全国统一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详见附件一),并批准了行业协会申报的条款和费率方案(各种机动车交强险基础费率表详见附件二)。因目前保险公司承保的拖拉机数目很少,暂时还未最后完成其交强险费率的测算工作。保险公司和有关单位正进行调研、测算,待确定后,经保监会审批后执行。

  交强险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具有社会性、公益性和强制性等特点。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费率水平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我国的交强险制度需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完善。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全民保险意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增强,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交强险制度会越来越成熟,必将真正成为促进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促进加强法制观念的利民工程。

  附件一:交强险责任限额
  附件二:交强险费率表
  附件三:交强险有关问题解答

附件一:交强险责任限额

 1、什么是交强险责任限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以上三项限额的20%计算。

  2、交强险责任限额是如何确定的?

  交强险实行的6万元总责任限额方案是综合考虑了赔偿覆盖面和消费者支付能力。交强险责任限额过低,将起不到保障作用,而责任限额过高将导致费率大幅度上涨,使消费者难以承受。根据数据分析,在6万元总责任限额下可以解决大部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渠道是多样的,交强险只是最基本的渠道之一。交强险实行6万元的总责任限额,并不是说交通事故受害人从所有渠道最多只能得到6万元赔偿。除交强险外,受害人还可通过其它方式得到赔偿,如从商业三责险、人身意外保险、健康保险等均可获得赔偿。除此之外,交通事故受害人还可根据受害程度,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致害人给予更高的赔偿。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购买交强险后,还可根据自身的支付能力和保障需求,在交强险基础之上同时购买商业三责险作为补充。

  目前实行6万元总责任限额比较符合当前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的支付能力,以及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交强险责任限额水平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这也是国际上通行做法。交强险制度实施一段时间后,保监会将根据《条例》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制度实施的具体情况,会同相关部门适时调整责任限额。

  3、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否够用?

  交通事故中医疗抢救费用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保监会在确定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的过程中,对保险业交通事故医疗赔款数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广泛征求了包括医学专家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意见。目前8000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能满足一般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需要,能为大多数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保障。对于重大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的抢救费用,当抢救费用超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时,根据《条例》规定,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垫付,故不会出现因医疗抢救费用不足而耽误救治问题。受害人得到抢救后,同时可以获得死亡伤残赔偿。交强险制度和救助基金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保障体系,可以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得到救助和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附件二:交强险费率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日期:2006-06-19)

车辆大类 序号 车辆明细分类 保费 一、家庭自用车 1 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 1,050 2 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 1,100 二、非营业客车 3 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1,000 4 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 1,190 5 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 1,300 6 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1,580 7 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950 8 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 1,070 9 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 1,140 10 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1,320 三、营业客车 11 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 1,800 12 营业出租租赁6-10座 2,360 13 营业出租租赁10-20座 2,580 14 营业出租租赁20-36座 3,730 15 营业出租租赁36座以上 3,880 16 营业城市公交6-10座 2,250 17 营业城市公交10-20座 2,520 18 营业城市公交20-36座 3,270 19 营业城市公交36座以上 4,250 20 营业公路客运6-10座 2,350 21 营业公路客运10-20座 2,620 22 营业公路客运20-36座 3,420 23 营业公路客运36座以上 4,690 四、非营业货车 24 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 1,200 25 非营业货车2-5吨 1,630 26 非营业货车5-10吨 1,750 27 非营业货车10吨以上 2,220 五、营业货车 28 营业货车2吨以下 1,850 29 营业货车2-5吨 3,070 30 营业货车5-10吨 3,450 31 营业货车10吨以上 4,480 六、特种车 32 特种车一 6,040 33 特种车二 2,430 34 特种车三 1,320 35 特种车四 5,660 七、摩托车 36 摩托车50CC及以下 120 37 摩托车50CC-250CC(含) 180 38 摩托车250CC以上及侧三轮 400 八、拖拉机 39 农用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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