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投保车辆受损肇事车逃逸保险公司被判赔偿修车费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24 浏览:0
导读:来源:网络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保石景山支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孙先生就其所有小客车向人保石景山支公司投保签订了保险合同,该合同是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故该

  

  

   来源:网络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保石景山支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孙先生就其所有小客车向人保石景山支公司投保签订了保险合同,该合同是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故该合同属有效合同,双方已形成保险合同关系,承保车辆在承保期间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予以理赔。孙先生在承保期间驾驶承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孙先生为此支出修车费用1200元。依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逃逸的,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对投保商业车险的受害方的车辆损失,由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先行赔付,案件侦破后,由保险公司向逃逸方追偿。”人保石景山支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应视为其放弃抗辩权利。

   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