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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改制转企问题的思考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6-04-12 浏览:0
导读: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是当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各地促进整体改革和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思考改制转企将面临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对统一认识、规范运作、加快事业单位改革进程有着重要意义。 一
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是当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各地促进整体改革和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思考改制转企将面临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对统一认识、规范运作、加快事业单位改革进程有着重要意义。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事业单位改制转

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是当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各地促进整体改革和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思考改制转企将面临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对统一认识、规范运作、加快事业单位改革进程有着重要意义。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良好氛围,真正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
  目前,在事业单位改制转企中主要存在领导怕失稳、管理部门怕失权、单位负责人怕失位、单位职工怕失岗的问题。多数干部职工心里拥护改革,深知改革是大势所趋,事业单位不改革就不能发展、就不能生存,早改革早受益、晚改革晚受益、不改革不受益的道理,但是又担心改制转企、减员增效、竞争上岗,会不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饭碗”这种寄希望于改革又担心危及自身利益的心态,反映了大部分人的思想情绪。为此,实际工作中必须加强宣传,增强“改革越晚、成本越高”“早改早主动、晚改不如早改”的意识,形成全社会的共识。
  一是在改革初期,要注重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努力营造舆论氛围,增强广大职工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认知能力,让他们解除顾虑、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
  二是在改革过程中,要提高改革透明度,特别是在方案制定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调动职工的改革积极性,增强他们的改革参与意识,让他们投身其中、参与改革;在分流安置过程中要无情操作,有情安排,运作要健康有序进行,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通过竞争上岗让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
  三是要积极发挥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深入细致的开展思想教育,让职工克服各种心理障碍,最大限度的减少矛盾冲突,使改革成为事业单位及其广大干部职工的内在要求和自觉行动。
  二、注重政策配套,为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尽快解决好操作规范的问题。
  事业单位改革必须“道”“术”皆备。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指导性文件,明确改革思路,提供政策依据,对引导和推动事业单位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大部分都是方向性、原则性多,而配套性、具体性、可操作性以及推进力度显得有些不足。特别是在改制转企方面尚未出台统一的政策,各地也都是在探索、在总结、在不断推进,操作难的问题相对较突出。因此,既要加快步伐出台国家宏观政策或指导性意见,明确坚持走市场化、社会化的道路,以支持、引导和指导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又要结合地方实际,及时制定较为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各个环节的操作程序和办法,以规范运作事业单位改制转企,通过出台提高各方面积极性的优惠政策,减少各个环节的收费,切实降低改制成本,提高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既要切实保证改制转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不流失,又要积极寻求事业单位、政府、职工、管理层之间利益的共赢,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就能真正操作成功。
  一是明确改制转企形式和程序。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要对原有国有资产全面置换,实行“国退民进”。在形式选择上,应结合单位特点,从实际出发。资产规模大、经营业绩好、发展有潜力的,可通过出售改制的方式,实行规范化的公司制改组,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中小单位以民有民营为主导形式,可改为股份合作制、合伙制企业或有限责任制企业;规模相当小、数量特别多的,可采取兼并重组、租赁出售等多种形式经营;严重资不抵债的,可实行歇业破产,以避免改制后的无法运营。具体操作程序一般为:由单位提出改制转企申请,报有权部门批准;单位自行清产核资,再由主管部门向国资办申请立项,委托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经国资办审核确认;拟定改制转企方案,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同意,并由单位主管部门转报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同时,拟定单位人员分流分置方案,报送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募集股本金,置换国有资产。转让价格由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确定,国有资产出售收入由国资办统一组织收缴,并实行专项管理;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确立新的领导体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是实行社会政策保障。事业单位改制转企,首要的一点是保障职工的既得利益不受损害。目前大多数事业单位都参加了养老保险,但保险总量低、调剂余地小,单位和职工抵御风险能力较弱。这使得改制事业单位难以解决“人往哪里去”的问题。因此要从单位、本系统,乃至全社会统筹养老、医疗保险金,使职工“老有所养”、“离有保障”。对分流下岗人员,不仅要“减”而且要管,绝不能把分流人员推向社会不管,要对分流人员生活进行政策性扶持保障。同时,要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建立和完善再就业服务体系,以发展促就业、以就业保稳定,开发性安置、创业性分流、自主性择业。要采取“先开渠、后放水”等多种办法,吸纳、安置分流人员。变就业为创业、大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是规范审计及国有资产评估行为。改制转企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净资产必须准确、真实,既不能限期限时、限定形式、有意低估资产价值,也不能对单位的会计报表只进行简单的核对审计,而应该委托法定机构按规范的程序依法进行资产清查和评估。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先审计后评估的原则,实行“三统一”。即:由事业单位改革领导机构统一委托,财政部门统一审计及评估要求,统一付费。对资产损失及增加负债等重大财务处理问题须报财政部门批准。对改制单位故意隐瞒资产(含私设的小金库和帐外资产)、虚列成本或虚增负债,人为压低净资产价值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合理运用评估结果确定资产交易形式和交易价格,保证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合理安置分流职工。对改制转企事业单位必须分流的人员,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合理的分流安置政策。总的原则是“重置换、少走人,保障社会的稳定”。在对事业单位职工的过去既得利益应予认可的同时要体现改革精神,进行人员身份转换后,应完全按企业职工的办法管理,具体可按照“保障老的待遇不变、照顾中的实际情况、鼓励青的自谋职业”原则,采取提前退休、协议养老和自谋职业等方式予以处置。由于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状况各不相同,其净资产的多少存在很大差别,许多单位是负资产和零资产,已难以解决职工安置所需的资金。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政府可建立安置统筹基金,对事业单位行业内的国有资产变现和国有资本退出资金实行调剂使用;也可以允许用单位的有效资产安置职工,但支付方式则可根据事业单位实际,采取多样化的延期支付方法,解决经营者的付现难题。具体的操作办法除付现安置外还有:转股安置、保险安置、债权安置、优惠政策安置、风险抵押安置等。
  五是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后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要严防“穿新鞋,走老路”现象的发生。要督促单位及时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并形成相互制衡和有效运行的机制。股东大会要真正成为企业的权力权构;董事会要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董事的产生除由股东大会推荐外,应试行设立独立董事;董事会和经理层要尽可能减少重合,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不由一人兼任;监事会要独立地承担起对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职能。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防止产生“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同时,要加快“新三会”和“老三会”的磨合,特别是要处理好党委会与董事会的关系。
  六是抓紧完善所有手续。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后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完善修订公司章程、出资人协议、产权转让协议,进一步明确各方所承担的责权和义务;及时检查出资到位和转让金到位情况,督促各项协议的执行;办理变更登记、司法公证、资产权属变更、债权债务变更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手续;做好改制转企档案资料的归档存放等。
  三、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努力提高政府的推动力,确保事业单位改制改企取得成效。
  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加强组织领导显得尤为必要。各地宜成立相应的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班子,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分工负责抓好落实。通过认真调查研究,排队摸底,研究制定改制转企方案,加大实施力度,积极主动地帮助事业单位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根据每个事业单位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并认真分析制约推进改革的突出问题,以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创新的办法、创新的措施,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使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在每个环节得到落实、见到成效。凡涉及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的部门,如人事、体改、财政、劳动保障及国土等,一定要从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努力为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鉴于目前许多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持续时间长、经历环节多、缴纳费用高、改制成本大的状况,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班子在制定本地改革政策时,须明确规定时限,减少改制环节,简化办事手续,降低改制成本,以实际行动推动事业单位改制转企,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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