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量涌入城镇,进入工厂进行生产工作。一些无良的用人单位利用农民工文化水平低、打工赚钱欲望高的心理,严重剥削农民工的合法利益。不按时结算工资、拖欠工资,甚至连一份合法的都不跟他们签订。面对这样的情况,农民朋友需要为自己充实相关方面的,用法律武器切实保卫自己的利益,不让无良公司钻漏洞。下面具体介绍一些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责任。
1、需赔双倍工资根据《》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
2、可能引起的成立。《劳动》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3、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部门投诉。
4、根据《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因未签劳动合同,所以也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企业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工作是一个家庭收入最主要的来源,而一份合理合法的劳动合同又是劳动者工作最有力的保障。加入一个企业时,断不可因操之过急而忽略一些最根本的问题。一定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白纸黑字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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