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大堰镇人民政府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重发)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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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采购公告(重发) 经奉化市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在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奉化市大堰镇人民政府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的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编号:FHZFCG(2010)071X二、
采购公告(重发)
经奉化市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在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奉化市大堰镇人民政府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的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FHZFCG(2010)071X
二、采购项目及供货要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1
消防正三轮摩托车
2辆
2
消防泵
13马力
3台
3
消防水带
直径65,长 25米
28条
4
消防水枪
直径65,开关式
8套
5
水带接口
直径65
28套
2、在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供货同时提供调试、操作培训等服务;
3、送货地点:奉化市大堰镇人民政府;
4、售后服务要求:按产品保修期限提供售后服务。
三、合格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2010年 9 月 6 日下午4时止(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山路151号五楼)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委托代表身份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档案号,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元,报名同时或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中山分理处,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实际到达账户为准)。
五、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至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止时间2010年 9 月 8 日上午9:30时止,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及地点:开标时间2010年 9 月 8 日上午9:30时;地点: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
七、业务咨询:
奉化市奉化市大堰镇人民政府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0574-88605005
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徐先生 电话:0574-88589816
2010年8月30日奉化市招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