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以下是刑事赔偿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什么是刑事赔偿
刑事赔偿是对于违法行使侦查、检察、监狱管理职权的 机关及期限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 的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有下列违法行政职权行为之一的,受 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 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 违法对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作出 查封、扣押、冻结、追缴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全文
◇刑事赔偿标准
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程序适用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 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全文
◇检察机关刑事赔偿的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全文
◇申请刑事赔偿的构成条件
哥哥被无辜地抓走,现已查明不关他的事,这期间的拘留可以申请赔偿吗
律师解答:
什么是刑事赔偿
刑事赔偿是对于违法行使侦查、检察、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期限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有下列违法行政职权行为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全文
◇刑事赔偿其他赔偿情况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全文
◇简述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
1、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全文
◇刑事赔偿的请求
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全文
◇刑事赔偿申请书书写格式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址
申请事项:
申请理由:
此致
被申请的机关名称
申请人...全文
◇论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
一、现行《国家赔偿法》归责原则的认识分歧
国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决定着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条件以及赔偿程序的设计等。确定合理的归责原则,建立公正合理、逻辑统一的归责原则,是构建整个刑事赔偿制度的关键。
《国家赔偿法》颁布后,如何认识国家赔偿责任归责原则存在较大分歧,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违法归责原则”。该观点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法确定的归责原则为违法原则...全文
◇刑事赔偿的法律依据
刑事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条。
第十五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全文
◇刑事赔偿立案决定书
检赔立字[]号
根据……,本院决定对X X X提出的赔偿申请立案审查。
年月日
刑事赔偿立案决定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赔偿申请立案时使用。
二、本文书格式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全文
◇不起诉是否应该得到刑事赔偿
某县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杀人案时,认为屠户罗某父子有重大嫌疑。因罗父逃跑,只抓捕到其子罗某。罗某供述:其父因与被害人王某发生口角,扭打中顺手用秤砣砸了王某脑袋。罗某虽然承认在场,但否认自己参与。1996年9月,县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罗某父子。后因罗父在潜逃中病死,考虑到已无法进一步获取罗某犯罪的直接证据,1998年1月,县检察院对罗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罗某获释后不久即要求检察机关予以赔偿...全文
◇侵犯人身自由权的刑事赔偿
人身自由权是基本的人权,人的自由不受非法限制和剥夺。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我国刑法也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加以调整,以非法拘禁罪论处。可见,人身自由权是禁止非法剥夺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对有罪的人判处刑罚,其执法活动本身就具有严厉的、强制性的特征。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法,才能排除非法剥夺公民的合法权益...全文
◇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的不同
第一、二者都分为人身权损害赔偿和财产权损害赔偿。
但是,行政赔偿中,前面列举几类后,最后总有一类兜底条款,人身方面,“认为损害了其他人身权利的”,财产方面,“认为损害了其他财产权利的”。所以行政赔偿的标准就是人身损害、财产损害。
而刑事赔偿,仅限于列举的几类,最后没有兜底条款。可根据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记忆列举的刑事赔偿:首先,公安机关侦查,在其侦查期间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例如违法拘留;侦查完毕交给检察机关批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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