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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的功能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6-12-15 浏览:0
导读: 域名的功能 域名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 域名具有地址性和标识性两方面的功能。各国法律在对域名的描述中,均包含了这两方面内容。美国《反域

域名的功能

域名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

域名具有地址性和标识性两方面的功能。各国法律在对域名的描述中,均包含了这两方面内容。美国《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对域名的定义是:“域名是指由任何域名注册员、域名登记机构或其他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或分配的任何包括文字与数字的名称,作为互联网之上的电子地址的一部分。”互联网国际特设委员会(IAHC)在其发布的备忘录中称:“域名系统是专为网络中的计算机定位而设计的便于人们记忆IP地址的友好名称。”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更是明确地指出域名的这两个功能:“域名是因特网上用户在网络中的名称和地址。域名具有技术性和标识性两方面的功能。技术功能是指域名注册人在网络上的地址;识别功能是指域名注册人在因特网上代表自己的标志。”

地址性是域名的原始属性,是域名基本功能的反映;标识性是域名的形式属性。从技术角度来说,域名只是连接到网络上的计算机IP地址的外部代码,按照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解释,“域名只是因特网中用于解决地址对应问题的一种方法”而已;从形式上看,域名有一定的标识作用,可以起到标识特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等在网络中的身份的作用。如深圳大学的域名www.szu.edu.cn相对与其IP地址210.39.3.162来说,不仅更便于用户记忆,而且稍微有点域名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中国某个教育单位的域名。这也正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说的,“域名最初是为了方便用户记忆而发挥其技术功能,目的在于使用户不必使用底层的IP数值地址即可识别出其要查找的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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