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制”夫妻债务纠纷 法律站在哪一边
丈夫向妻子借钱:立字据;妻子向丈夫讨债:丈夫“耍赖”。一起“AA制”夫妻债务纠纷,闹到江岸球场街司法所。
法律将站在哪一边
江岸区球场街的严某与杨某于1996年7月登记结婚,两人系“二婚”,各有小孩。都是私营企业的员工。
两人在结婚前约定,双方在经济上各自独立。
1999年,严某从单位辞职,向妻子杨某借款7000元做小百货,并立下字据,赚了钱一定还。
由于生意不错,几年下来严某手头开始阔绰起来,时常整夜不归。杨某怀疑其有不轨行为。要求严某立即偿还借款。可严某却称此款应属共同财产,夫妻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
武汉江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崇坚认为,因为两人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保持经济独立,符合规定,且出自双方自愿,因而有效。这一约定使得双方不存在共同财产关系,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严某有义务偿还这笔借款。如果严某拒绝偿还,杨某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小资料: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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