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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亏本后经济纠纷问题的咨询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03-04 浏览:0
导读: 从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由于合伙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有,但不是由合伙人自由处分,是统一在合伙名义下使用的,因此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处分,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法律咨询:合伙经营亏本后经济纠纷问题的咨询 因为涉

从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由于合伙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有,但不是由合伙人自由处分,是统一在合伙名义下使用的,因此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处分,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法律咨询:合伙经营亏本后经济纠纷问题的咨询

因为涉及的人比较多,我就用ABCD代表吧。ABC合伙入股资金从D手上转接一家经营家纺的店铺,D以店铺的装修及房租入干股。店铺的财务由大股东A的老婆负责管理,现经意一年店的生意不好亏本,BC提出关闭且对现有资金(包括店内的商品及其他用品折合资金)按股份平分,但是在此之前A与自己的老婆离婚,离婚前A对店内的资金合算并与BC核对后将店内属于A的资金6W元作为财产分给老婆(这6万元写在了离婚协议上),现BC要求A的老婆将之前由她保管的6万元资金拿出来进行平分,请问律师A的老婆有必要把6万元拿出来平分么另外,对只入干股的D有没有必要承担店内亏本资金(因为合同上写了盈利D将得到20%的利润,但亏本没写)

律师回答:

A的老婆应当将六万元拿出来平分,虽然D只入干股,但是,D也是合伙人,合伙是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合伙加盟推荐律师:徐娟律师

徐娟律师是上海律师协会会员.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具有十余年的法律事务实践经验.擅长房产.婚姻.继承.侵权.合同等民事诉讼.运用法律理论知识及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诉讼利益最大化。

办公电话:15221673738 电子邮件: 4087010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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