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仲裁不服】原公司对劳动仲裁不服提起上诉,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利
基本情况:
1.尽管我对《仲裁裁决书》中对我的补偿数额也不满意,苦于对法律程序的不了解我失去了“15日内对裁决结果不服向邳州人民法院起诉”的机会。
2.原公司对 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的《仲裁裁决书》不服并在15日内向邳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3.我收到起诉通知书后还没有向法院提交应诉的答辩书
4.我工资每个月是950.我要求的双倍工资从2008年2月到2009年4月,共15个月,劳动仲裁只裁决了11个月也就是10450元,我能不能提出要15个月的双倍工资《我和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
问题:
①在失去对裁决结果的起诉机会之后,面对公司的起诉我不能反诉,我就只能被动应诉一条路了吗
②应诉时,原先在劳动仲裁程序提过的但裁决结果未予支持的要求能不能重新提出
③应诉时,在劳动仲裁没有提出的加班工资我能提出吗
④应诉时,法院判决结果只能是小于或等于《仲裁裁决书》上的赔偿数额吗
⑥社保这一块公司已经开户,但没有交费,《仲裁裁决书》支持了我的社保请求当没有具体数额原文是“补办2006年8月至2009年4月期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具体缴交数额有社会保险部门核定”
(1)养老保险已经知道公司个人及滞纳金大概要缴1万三千多
(2)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不能补办,我该怎么要这部分的补偿
⑦这次判决之后,如果公司再次起诉拖延时间,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利
任何一方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起诉到法院的,裁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将对双方的争议重新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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