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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现状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03-19 浏览:0
导读: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浅谈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现状 形象”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群众评价公安工作,除了自身的安全感受,还看公安民警的执法形象、服务形象、公德形象和纪律形象等等。因此,笔者之见,深入推进公安队伍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浅谈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现状

形象”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群众评价公安工作,除了自身的安全感受,还看公安民警的执法形象、服务形象、公德形象和纪律形象等等。因此,笔者之见,深入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一个极其重要的着力点就是应当紧紧围绕大力加强“形象建设”来展开。实际上,对于“形象建设”这样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如何做到常抓常新,而且真正抓出成效,则需要我们以科学的理念、辩证的思维、宽阔的视野和求实的态度来组织实施。基于这样的认识,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通过认真调研、总结和思考,头脑中得出这样一个答案,即:运用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问题,把进一步强化“形象建设”作为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方向。

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好基层形象与机关形象的关系,切实做到基层所队与机关部门一样从严规范。

我们在以往的工作中,常常过于强调树立基层的形象和窗口的形象,明查暗访一股脑地糊向基层和窗口,而对一些机关科室管理松懈、办事效率不高和一些机关干部迟到早退、服务态度不端等现象,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熟视无睹,放任不管。这样一来,群众有意见,认为到机关办事很难,还不如基层所队热情和痛快;基层所队民警也有忿忿不平的心理失衡,认为机关干部不仅没有工作硬性指标压力,“风吹不着雨淋不着”,而且尽管纪律松弛、效率不高也没有什么说法,该得的待遇都能得到。

2007年,在全国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和“三基”工程建设开展以来,我局经过认真讨论研究认为,如果不能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基层形象与机关形象的关系问题,不仅很难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而且也很难真正赢得各界群众对整个县局工作的认可和满意。因此,我们确定了“抓基层先从机关抓起、抓形象先从规范入手”的思路,先后制定出台了《县局办公环境正规化建设等级化管理考评办法》、《县局机关办公环境规范化试行标准》、《县局派出所办公环境规范化试行标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把基层管理工作与机关管理工作一样从严规范起来,而且全部纳入综合考评当中,进行定期严格检查和讲评。一年多来,对于违反管理规范的单位和民警,我们实行了“退回制”,既:经过所队班子会研究同意,对不合格的民警退回县局政工监督室教育培训,再重新上岗。“退回制”实行以后,我局已退回民警3人。还有2人被诫勉谈话。与此同时,县局还把条块结合、捆绑考核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力保证,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指导、检查、考核、服务的作用,实行工作下沉和前移,协助各个基层所队抓好各项工作。年末县局考评时,既考评基层所队,又考评职能部门,实行责任连带、奖罚共担,基层所队取得显著成绩一起奖励,基层所队出了问题一起受罚,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了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二、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好内部形象与社会形象的关系,切实做到工作时间与业余时间一样从严管理。

多年以来,不论公安部还是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都在从严治警工作上采取了很多措施,也取得了很大成效。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有的民警内部形象与社会形象不尽一致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比如:一些民警工作时间非常遵守纪律,表现得也很出色,可是下了班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完全置一个人的社会公德于不顾,置一名人民警察的社会形象于不顾。有的开特权车,或者随意停放车辆;有的在公共场所趾高气扬,吆五喝六,痞气匪气十足;有的沉迷于“灯红酒绿”,甚至酒后滋事;有的经常夜不归宿,惹得老婆孩子到处哭闹,等等。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给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带来严重的阻碍。

人民警察社会形象的好坏,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其所在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工作水平的高低。对此,应当着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要坚持素质教育经常化。讲清讲明公安民警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要求,讲清讲明公安民警违法乱纪所要付出的沉重代价,切实做到逢会必讲,从而不断强化每个民警的公德意识和社会形象意识。二是要坚持行为养成规范化。通过建立健全并且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行为规范和社会行为规范,切实做到经常讲评,同时对不良行为习惯进行细致疏导乃至严厉惩戒,从而不断强化每个民警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三是要坚持监督管理制度化。积极探索民警八小时工作外的管理方法,切实做到既能够依法尊重每个民警的隐私权、人格权,又能够及时掌握每个民警在社会上的所作所为。尤其是要完善民警思想和行为状况定期分析制度,把每个民警身上表现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坚持以点带面具体化。凡事从小入手,以点带面抓推进。我们分局经过一段时间的具体实践,使各个办公场所的车辆摆放、物品摆放、内务卫生等方面都上了一个新台阶。派出所等基层一线单位都统一悬挂了单位牌匾、宣传标语、条幅,基本统一了床单、被褥、窗帘,基本做到了办公用具的干净整洁。就连派出所建立的治安岗亭也都实现了外观统一,里面规范地悬挂着“三声四有五个一样”等为民服务宣传标语,微机等物品摆放整齐。工作中,无论机关民警还是基层民警,没有特殊情况都着警服,而且做到警容严整。派出所民警值班时必须着装整齐,佩戴胸卡,扎好武装带,值正班的所长和民警佩带白色袖标。特别是过去作为一个“顽症”,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作为提案指出却始终无所改善的对态群众“冷、硬、横、冲”态度被彻底根治。从2006年开始,县局党委把治理这一“顽症”,作为提升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改善公安机关社会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专门制定下发了服务群众暂行规定,并适当调整了人员。现在,无论是县局还是各基层所队各窗口单位,对待群众态度都明显好转,现在再也听不到老百姓反映态度不好的问题,而是表场我们为他们办了哪些好事,解决了哪些困难,提供了哪些方便。我们还先后被省厅、市局评为先进单位,受到了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维绪同志的充分肯定。他多次在全市公安机关大会上对我们分局提出表扬,要求各单位向我局学习,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好民警形象与领导形象的关系,切实做到领导干部与普通民警一样从严要求。

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民警的带头人,一举一动都具有强烈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一言一行都直接关乎着一个集体的风气。当前,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主要体现在作风建设上。有的领导干部思想作风不正,或者工作作风不正,或者纪律作风不正,或者生活作风不正,不仅严重损害了其自身形象,也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对此,广大民警不服气,老百姓也是深恶痛绝。

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只要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得到规范了,广大民警的行为自然也就跟着规范了,整体也就实现规范了。正因为如此,大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不能只要求民警而不规范领导干部,必须从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抓起。这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公安机关与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还是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更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正因为如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站在事关党的公安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投身到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实践中来。一是深化理论学习,丰富武装头脑。一方面,坚定政治立场,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在事关全局、事关政治方向、事关根本原则等重大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和坚定;另一方面,坚持学以致用,善于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判断形势,善于从政治上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善于从新时期公安机关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的高度来认识自身的职能作用,组织带领广大民警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实现“两个最大限度”。二是坚持真抓实干,着力务求实效。始终坚持集体领导和集体决定,团结共事,共克难关;扑下身子,雷厉风行,说干就干,干就干好。同时,要认真研究解决当前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上狠下功夫,进一步把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到新的档次、新的水平。三是警惕“小节无害”,远离“温水效应”。如果把一只青蛙直接放在滚烫的热水中,它会一下子就跳出来。如果把它放在凉水中逐渐加温,它会毫无警觉,直到被舒舒服服地煮死。领导干部远离“温水效应”,就要从日常生活细节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真正做到一身正气、刚直不阿,始终保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高尚情操和革命气节。四是保持诚恳态度,自觉接受监督。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并且能够实现领导班子对自己工作和生活进行有效监督,必须自觉接受并且能够实现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对自己进行广泛监督,必须自觉接受并且能够实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自己进行实际监督。应当说,来自各个层面的意见、建议和批评,都是对一名领导干部的最大关怀和帮助。因此,我们必须虚心接受各种意见、建议和批评,并且真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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