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国有独资公司经理如何设置,其职权如何确定?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03-25 浏览:0
导读: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需要有相应的执行机制,实施公司的经营管理任务,具体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因此设立经理作为执行者。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需要有相应的执行机制,实施公司的经营管理任务,具体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因此设立经理作为执行者。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这项规定仅是表明可以兼任,但并不是一种制度,更不是应当这样去做。实践证明,董事兼任经理,特别是董事长与总经理由一人担任,有许多不利之处,因此,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应当分设,不要由一人兼任,董事会与经理层要减少交叉任职。

  国有独资公司经理的职权为: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除上述职权外,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还可以授予经理行使一些其他的职权。

  列席董事会会议也是经理的权利之一。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