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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03-30 浏览:0
导读: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是指以获取不当利益或转嫁风险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操纵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是指以获取不当利益或转嫁风险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操纵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期货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

以下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全文

◇解读: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一百八十二条决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全文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构成条件

在证券、期货市场上,由供需关系自然形成的价格是正常的,要使证券、期货市场正常运行,必须防止任何形式的垄断,保护平等的自由竞争。只有在没有受到操纵的情况下,证券价格才能真实地反映公司、企业的预期收益,期货价格才能真实反映现货价格,才能发挥防范风险的功能。而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却人为扭曲了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价格,引诱广大投资者而使自己从中牟利,这种行为对证券、期货市场的秩序危害极大,因此刑法将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构成条件有以下几点...全文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国股市让股民损失最大的,就是大户、机构投资者对证券交易价格的操纵。庄家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信息优势,利用各种操盘手段,在收集筹码、拉升、洗盘、出货四阶段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并配合各种利好、利空消息,塑造人气进行出货,从而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在中国证券市场起步与发展的十来年中,作为公众投资者,在投资理念、投资方法上都极不成熟。投资股票大多跟风炒作,但最终都是在庄家精心策划的布局中股票被套,损失惨重。象中科创业案,股价被操纵时从10元持续上涨到84元,庄家资金链断裂之后,股价从84元狂跌到6元,致使广大投资者出现巨额损失;银广夏案、亿安科技案,都是在庄家的精心布局中,利用虚假财务手段...全文

◇操纵证券交易市场民事赔偿中的若干问题初探

众所周知,证券市场的存在,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为投资人和企业提供了一条投融资的渠道。在大牛市的今天,我国股民在深沪两证券交易所开户数已超过了一亿户,“股市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已成了社会大众的共识。因此,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然而,由于证券交易是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系统自动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由计算机自动撮合成交,具有无记名、无实物、无纸化、交易对象和交易行为较隐蔽的特点。这就使得一些人能够利用其资金、信息和持股优势进行投机,甚至轻而易举地操纵证券交易市场...全文

◇操纵证券交易虚报注册资本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日对被告单位上海农凯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人周正毅等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虚报注册资本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对上海农凯发展有限公司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三百万元;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万元,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四千万元。对被告人周正毅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全文

◇如何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辩护

如何为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有效辩护我们认为至少应该掌握关于本犯罪的以下基本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在此基础上,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团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涉案事实,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和论证,提出具体的辩护方案。由一个强有力的辩护律师或者辩护律师团进行辩护,将最大可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是一个艰苦的工作,往往涉及到艰难的调查取证工作,然后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全文

◇避免证券市场大量泡沫不能作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的客体

泡沫操纵者往往拉高证券价格,致使证券市场出现大量泡沫。这种泡沫一旦破裂,对经济影响巨大。“南海风波”事件就是典型的一例。有观点据此认为应将避免制造泡沫作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的客体,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更不可取。操纵能够制造泡沫,但制造泡沫只是操纵的一种形式,而不是操纵的全部。以股票的基本价值为基准,在股票价格正常波动范围之内,操纵者同样可以实现操纵。另外,操纵并不完全表现在拉高,还表现在打压或是固定证券价格。后两者情形,尤其是打压,显然与制造泡沫无关。但这些操纵行为仍然是刑法要予以规制的行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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