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2003年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利息兑付的通知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04-27 浏览:0
导读: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布文号: 中国结算沪业字[2005]214号 各结算单位:  受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委托,本公司将于2005年12月8日代理兑付所托管的2003年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布文号: 中国结算沪业字[2005]214号
各结算单位:
  受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委托,本公司将于2005年12月8日代理兑付所托管的2003年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债券2004年度利息。现将有关兑息事宜通知如下:   一、“03中电投”期限15年,每年付息一次,本年利率为5.02%,债权登记日为2005年12月6日,付息日为2005年12月8日,每百元兑付利息5.02元,兑息代码为770306。
  二、本公司在确认代理兑息资金到账后,于2005年12月7日通过结算系统进行该债券利息资金兑付,兑息资金于2005年12月8日统一划至各结算单位在本公司的交收账户内,各结算单位须及时对投资者支付。
  三、发行人在2005年12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已刊登“2003年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债券付息公告”,请各结算单位按照发行人公告办理兑息和利息税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十二月一日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