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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保全期限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05-07 浏览:0
导读: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专利权的保全一次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仍然需要对该专利权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另行送达继续保全的协助执行通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专利权的保全一次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仍然需要对该专利权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另行送达继续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保全期限届满前未送达的,视为自动解除对该专利权的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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