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选任及职权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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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检查董事会决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公司根据需要,可以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