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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开立信用证的条件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06-04 浏览:0
导读: 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产品说明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是指中国银行在未向客户收取全额保证金的情况下,为其开立国内信用证的业务。产品特点减少资金占压,加快资金周转,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使用效益。相关费用

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

产品说明

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是指中国银行在未向客户收取全额保证金的情况下,为其开立国内信用证的业务。

产品特点

减少资金占压,加快资金周转,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使用效益。

相关费用

每笔收取开证金额的1.5‰,最低300元。有效期三个月以上每三个月增收0.5‰。

适用客户

买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或有其他投资机会,希望部份或全部免交开证保证金。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4.客户在我行有授信额度。

办理流程

1.我行应买主申请,根据其偿债能力、履约记录和担保条件等情况为其核定授信额度或单笔授信;

2.买方提交《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书》或《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我行经审核后占用额度开出国内信用证;

3.开证行收到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后对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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