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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吗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07-21 浏览:0
导读: 网友提问“听说新的规定: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我和老公时他已经以他的名字买了一套房,但是分期付款,婚前他独立付了一部分,婚后的余款是我们共同付的,且房子的装修及家具等一切的费用都是我娘家出的。

网友提问“听说新的规定: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我和老公时他已经以他的名字买了一套房,但是分期付款,婚前他独立付了一部分,婚后的余款是我们共同付的,且房子的装修及家具等一切的费用都是我娘家出的。我想知道要是我们感情出现问题,这套房子该怎么分配呢难道是老公的名字就是他的了吗他可是只出了一小部分哦,我娘家出的那部分可以归还吗心里很不解,求知道的给予解答,谢谢!”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房产证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新的《婚姻法》中强调,分配方案:

产权归他,但房子是升值的,升值后按市价算各一半,及还贷部分按夫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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