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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的条款相关问题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08-17 浏览:0
导读: 【比例再保】账务处理的条款相关问题 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原保险人的自负责任和再保险人的分保责任的再保险方式。在比例再保险中,分出公司的自负责任和分入公司的分保责任都表示为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

【比例再保】账务处理的条款相关问题

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原保险人的自负责任和再保险人的分保责任的再保险方式。在比例再保险中,分出公司的自负责任和分入公司的分保责任都表示为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分出公司与分入公司要按这一比例分割保险金额,分配保险费和分摊赔款。比例再保险包括成数再保险和溢额再保险两种。

账务处理的条款

1.再保险费率:比例再保险业务的费率,一般都是按原保单上规定的费率办理,所用货币也与原保单一致。

2.分保佣金:也称为再保险手续费,是成数和溢额分保实务中的重点内容之一,它是接受公司根据分保费支付给分出公司的定费用,用以分担分出公司为招揽业务及业务经营管理等所产生的费用开支。

用于计算分保佣金的佣金率主要有两种:

(1)固定佣金率分保佣金率经合同规定后固定不变,即分保佣金率不受赔付率高低的影响。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佣金数量的计算较为简单。其缺点是,在合同执行的结果出现亏损时,分入公司也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比率支付分保佣金,而不能有所减少;而在合同有较多的盈余时,分入公司则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比率支付较多的佣金。这对分入公司是不公平的。

(2)浮动佣金率。又称递增分保佣金率,按照赔付率的高低来调整佣金率,使得分保佣金在一定限度内与合同的赔付率具有直接的关系。

(3) 盈余佣金:盈余佣金是在合同有盈余时,接受公司按其年度利润的一定比率支付给分出公司的佣金也称为利润手续费或纯益手续费。

(4) 再保险费准备金:为确保再保险人能依约履行义务,原保险人将应付再保险费的一部分留存一定期间,以备将来之需。留存的这笔款项,称为再保险费准备金。

(5) 赔款的处理:一般比例再保险合同规定,分出公司有权全权处理赔款,包括全部赔付、部分赔付、通融赔付以及拒绝赔付等。

关于赔款的处理,在实务中要注意的三点是:①原保险人的通知义务;②原保险人对赔款的处理权;③现金摊赔。

(6) 分保账单和结算: 分保账单的编送,可以按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办理,其中按季办理最为普遍。在规定的期限内,分保账单由分出公司尽可能快地编制并寄送给接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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