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没抚养关系继父财产难继承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10-02 浏览:0
导读:  导读:没抚养关系继父财产难继承。母亲与继父登记时,女儿已年满18周岁那么继父的财产应当怎么继承呢还能继承么本文网举出了相关没抚养关系继父财产继承的案例,介绍了没抚养关系继父财产难继承的具体情形。   

  导读:没抚养关系继父财产难继承。母亲与继父登记时,女儿已年满18周岁那么继父的财产应当怎么继承呢还能继承么本文网举出了相关没抚养关系继父财产继承的案例,介绍了没抚养关系继父财产难继承的具体情形。

  案情回放

  刘某与妻子离婚后与离异的章某相识,很快两人就同居了。

  章某与前夫育有一女小玲,2002年,章某与女儿的户口迁到了刘某处,当时小玲14岁。

  2009年1月,刘某与章某登记结婚。4月,刘某因病去世,生前未立遗嘱。

  刘某去世后,围绕刘某的遗产,刘某的儿女与小玲发生了纠纷。小玲认为刘某与自己已形成抚养关系,她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小玲提交了户口本,用以证明当时她与继父共同生活时自己未满18周岁。

  刘某的儿女则提交了父亲与章某的结婚证,称章某与其父亲结婚时,小玲已年满18周岁,因此,父亲与小玲之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小玲不能继承其父亲的遗产。

  小玲到底能否继承继父的遗产呢

  法律解读

  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李青山律师:由于刘某生前没有留有遗嘱,所以本案为法定继承,与继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能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此案中,刘某与章某登记结婚的时间很关键。

  小玲提交的户口本登记日期为2002年,她虽然很早就同刘某共同生活在一起了,但那时刘某与章某尚未登记结婚,在刘某与章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前,小玲与刘某之间并未形成法定的继父女关系。

  而2009年刘某与章某登记结婚时,小玲已年满18周岁,根据法律的规定,她已无权要求父母履行抚养义务了,所以此后也未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女法律关系。因此,小玲不应继承刘某的遗产。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