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招标
业主委员会未与商铺业主、车库业主协商就以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将这些物业进行物业招标合适吗
业主委员会未与小区商铺业主、车库业主协商就以召开业主大会表决方式将这些物业与小区其他物业一起进行物业管理招标,并确定这些物业的收费标准,且通过招标住宅收费标准降低,商铺收费标准抬高,车库收益业委会拿走作公共收入,而车库是有明确产权的,请问业委会这么做是否侵害到了商铺业主、车库业主权益如果侵犯有何对策
律师回答:
本案件涉及到业主财产权和业委会选择权等的冲突问题,没有看到证据不能简单说胜负,最好携带资料面谈。本人处理多起深圳影响大的房地产、物权法等经典案件,如:开发商妈妈停车位,小区公共环境受益权,阴阳合同案件等,在网上可以查到。
物业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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