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关于中国人寿柳州分公司恶意拖延退还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01-06 浏览:0
导读: 【退还保证金】关于中国人寿柳州分公司恶意拖延退还保证金 在进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前,对那推荐人还有组训人员,都询问过有关保证金的问题.得到的回答是不做了就退还,再询问退还时间得到的回答就是什么不干了什么时候退

【退还保证金】关于中国人寿柳州分公司恶意拖延退还保证金

在进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前,对那推荐人还有组训人员,都询问过有关保证金的问题.得到的回答是不做了就退还,再询问退还时间得到的回答就是什么不干了什么时候退还.在签订的保险代理合同里面,仅仅是说无经济相关问题就可退还,关于时间上没有明确的注明.

在2010年8月20号办理离职手续时,怕不放心就再次询问工作人员,相关手续是否都办理好了,对方回答:是,下个月直接过来,领现金.然后会去等待.

在9月中旬再次去到保险公司,对方要我出示收款收据,说有收款收据才能退钱,在离职的时候都没对我提到过这回事,接着我到以前工作的部门拿到收据,对方说下个月过来,现在开始办理退司手续,到时候带上银行卡复印件,不发现金,保证金通过转账退回.

在10月初再次去到保险公司,对方对着电脑查询了一会,翻翻资料,然后打了个电话,大概是联系单证那边的人员.之后和我说,你在下下个星期,到图书馆七楼,那里有个办事处,你的手续都办好了,到时候去到那里就可以退回保证金了.回家继续等.

在10月25号,根据给我的联系电话和地址,找到了一个叫个险部的部门,提出退还保证金,对方却说要我在下下个星期再过去.说手续是办完了,现在缺领导的签字,他这里是最后确定部门,前面那些组训说的不准确.并且保证说到时候一定可以取回,保证金肯定会退回.然后又提到说一般离职保证金退还都需要三个月,什么都要按程序办.

对于中国人寿的工作人员这样恶意的推演,根本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时间,在入职时属于欺骗.在代理合同里面有注明,保证金无息退还.相信也会有很多像我这样迟迟无法拿到保证金的人.对于这样的情况,根本无法运用什么有效的法律手段,咨询了律师,对于这样的保证金问题起诉确实可以取回,只是为了那么小额的金钱根本不值得,

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不得动用保证金。

而个人保险代理,缴纳保证金,保险法上却没有相关规定,保监会说是企业自己行为,而中国人寿说是保监会规定.对于这样收取保证金,并且用一切都要跟着程序迟迟不退还保证金的行为,是否合法.对于中国人寿的欺诈和恶意拖延时间的行为,希望能得到一个答复.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专题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