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03-27 浏览:0
导读: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及《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高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领取失业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及《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高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年限失业人员年龄第1-12个月支付标准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延长领取支付标准满1年不满10年<35岁555460-≥35岁610488460满10年不满25年<45岁≥45岁66052846025年以上不论年龄

二、上述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10年4月1日开始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