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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卖毒品逮捕证释放单监外居住都签了还会收监吗?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05-01 浏览:0
导读: 对于虽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但案件性质、情节并不严重,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中通过适用取保候审,限制其活动范围,保证审候不误,排除诉讼妨害,有助于公检法机关收集证据,查明案情,为案件

对于虽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但案件性质、情节并不严重,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中通过适用取保候审,限制其活动范围,保证审候不误,排除诉讼妨害,有助于公检法机关收集证据,查明案情,为案件的下一步处理掌握主动。

法律咨询:因犯卖毒品逮捕证释放单监外居住都签了还会收监吗

我因犯卖毒品在看守所呆了三个月八天 逮捕证也签了 释放单也签了 监外居住也签了 这样还会收监吗

律师回答:

等案件处理结果。如果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判决你无罪,或者判你拘役正好三个月八天或者判你缓刑等情况,你就不会被收监。

相关法律知识: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二条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

第十三条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已没收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决定重新交纳保证金的程序,适用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执行机关应当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后的五日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第十五条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已过复核申请期限或者经复核后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银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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