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知识】雇佣关系同承揽关系的区别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雇佣关系同承揽关系的区别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定义不同。雇佣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要求雇员按照雇主的意志,接受雇主的监管并完成雇主交给的工作任务以获得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关系则是由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报酬给付方式不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提供的劳动通常是雇主的业务或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其劳动往往具有继续性,其报酬获得方式大多为定期给付;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提供的劳动通常是一种独立性的经营活动,大多是一次性提供劳动或服务,承揽关系的给付方式通常为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此外,在雇佣关系中,雇员的报酬一经确定,其一般能在长时间内取得稳定的报酬数额,不存有亏损的风险;而承揽人的劳动报酬是基于自身的技能等确定的,其要承担潜在的亏损风险。
第三、履行和解除的方式不同。通常情况下,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应当亲自履行雇佣合同,不能由他人代替;承揽关系中,一般情况下承揽人则可以将其承揽的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此外,雇佣关系中,雇主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在赔偿承揽人损失的情况下通常可以解除承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