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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超市食品维权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06-20 浏览:0
导读: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日常生活中人们不难发现,目前不少超市、商场经常会有特价食品的促销活动。很多消费者在忙着抢购这些特价食品时,往往只看价格,很少去注意这些特价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事实上,不少超市是把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日常生活中人们不难发现,目前不少超市、商场经常会有特价食品的促销活动。很多消费者在忙着抢购这些特价食品时,往往只看价格,很少去注意这些特价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事实上,不少超市是把即将到期的食品(又称临界食品)和新鲜食品放在一起来捆绑销售。

11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首次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销售方式提出要求: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等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不能隐瞒消费者,必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记者调查】“临界”食品混杂新鲜食品

3日、4日上午,记者对海口海秀东路、海府路及国贸几个大型超市进行了调查走访。在海府路一家较大型超市的过道上,记者看到,不少醒目位置上都摆放着“特价商品”促销牌。记者发现,除了有饮料、饼干、糖果及火腿肠等特价食品外,货架上还夹杂了不少牙膏、毛巾、卫生巾等生活用品。

该超市的销售员告诉记者,这些特价商品中有的是厂家推出新产品搞促销活动,有的是马上将要过期的食品,以打折的形式销售。随后,记者在海秀东路明珠广场内的一家超市的货架上看到,一种某品牌酸奶的保质期为25天,其中10月28日生产的8瓶酸奶捆绑着10月10日生产、只剩4天就要过期的酸奶一起销售,捆绑的胶带上标示为“大特惠”。很显然消费者一般会被这种优惠所吸引,很少注意到在新鲜的食品上捆绑着快过期的食品。

走访中,记者发现海口大部分超市内的“临界”食品都夹杂在众多特价促销商品的行列中,还有的采取“买一送一”的销售方式吸引消费者。消费者购物时,很难分辨出哪些才是即将过期的食品。

【超市观点】“临界”食品都会加紧促销

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不同的食品品种,超市方面对保质期都有一个大概界定。熟食、面包、蛋糕类的保质期是两三天,面饼类是5天左右,酸奶等乳制品是15至30天左右,而豆浆、现制糕点等食品基本是当天要售完,超市自己包装的一些干货则是1个月到几个月不等,包装饮料类、饼干类、方便面等的保质期在半年到1年之间,一些保质期在3年内的食品,基本都是在临近保质期的1个月或2个月的时候,超市就会加大促销力度,尽快售出。

在海秀东路一家超市内的面包销售点,记者询问营业人员:“这些面包、蛋糕等过了保质期后是不是要销毁掉”营业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是现做现卖的,保质期基本都是一天,如果1天卖不完,我们会在晚上8点半以后打折,基本不会销毁掉。”

【市民说法】购物很少关注“临界”食品记者采访了部分正在超市或者商行内购物的市民,多数市民表示,曾经买过超市或商行内的促销食品,但很少注意到促销的是临界食品。“超市里应该不会卖过期食品吧,平时还真没注意过。”市民王女士说。

采访中记者还发现,有些老年人在购物时,由于眼力不比年轻人,碰到价格便宜的促销食品,往往分不清哪些食品是新鲜的,哪些食品是因为即将过期而搞促销的,对于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就更不会在意了,且超市内也并没有销售人员跟消费者介绍,所以常常将“临界”食品当作新鲜食品选购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工商提醒】“特价”食品要看清生产日期

针对目前的市场情况,海口工商部门提醒说,熟食距保质期限两三天、酸奶五天,都要慎重购买,对于接近保质期的商品,一定要看清楚商品的生产日期后再选择购买,小心买到了过期食品。据介绍,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经营者销售失效的、变质的食品,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是一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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