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交易行为的侵权责任
从2003年6月开始,王先生每月的手机缴费单中都有一项莫名其妙的“移动梦网”费用支出,有时候是8元、15元,最高一次是20元。开始的时候他没有在意,后来由于月月都收,便在意起来,经过查询,收费的是某网络公司,收费项目不祥,追问代收费的银行工作人员,也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并且有的银行还说交不交在于机主自己,不交也可以。2004年4、5月间,很多媒体都对“移动梦网”的强制性收费问题进行声讨,揭示了很多类似的案件。原来,从2000年12月起,移动运营商与SP(服务提供商)进行合作,创造了双赢的局面,随之也出现了很多乱收费的问题。2003年5月1日,《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施行,中国移动对违规的网站乱收费行为进行过处罚。但是,由于市场扩张和竞争加剧,收费陷阱不断出现。例如信息、服务不明码实价,随意提价,主动发送收费信息,含糊其词骗取订约,难以退订,取消收费依旧收费等。在这些行为中,很多行为就是强制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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