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限于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本身的损失以及消费者因此而产生的运输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
法律咨询:钢材质量有问题生产厂家要求赔偿是否合理
我是销售方,产品属于方管是一种钢材,生产厂家收到货后,进行生产,切割,下料,后经发现方管说产品不符合他们的使用要求,怕生产出成品影响后期销售,但产品的厂方说保证材质等质量问题后,生产厂家还是拒绝使用此批货物,现在没有进行检测等情况下,产品厂家已同意将没有使用及切下料的货物作退货处理,并不追究生产厂家责任,产品大部分切割不能进行二次销售,及退货产生的费用,现目前生产厂家还要提出生产的半成品-切割的管子按销售价作出赔偿的要求。我想问一下是不是很合理
律师回答:
这样的要求是不没有法律依据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应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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