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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在行动”联合采访报道的通知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10-07 浏览:0
导读: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在行动”联合采访报道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25 生效日期: 2004-12-25 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
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在行动”联合采访报道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25 生效日期: 2004-12-25 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现决定,从2004年12月到2005年9月间,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财富》栏目组、中国知识产权报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社·人民网、中国日报社《中国知识产权周刊》等媒体为宣传平台,在全国开展“保护知识产权至我们在行动” 联合采访报道活动,采访内容及相关节目将在国家及各主要省市新闻媒体联动刊载播出。通过此次活动,配合“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新高潮。
  为了保证这次宣传活动顺利进行,请各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提供采访线索和选题,支持这次联合采访报道活动,各地知识产权局和活动承办单位要设立投诉热线和信箱,确实把这次联合采访宣传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整规办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保护知识产权至我们在行动”联合采访报道方案
  一、活动主题
  紧密结合“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宣传维权保护、鼓励创新发展。根据全国不同经济区域的现状,探讨当地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思路,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创新意识,为保护知识产权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为企业提供维权服务,为地方和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出谋划策。此次宣传活动的口号是:“从知识产权的视角,关注我们的生存与发展”。
  二、形式与内容
  此次采访的基本形式是:行进中的现场报道和演播室专家连线互动。文字和摄影采访随时发稿,电视节目分为现场部分和演播室部分,外景报道组在全国各地采访拍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维权行动、典型案例、人物故事、重大事件等情况,演播室以主持人与有关领导或专家组成员,针对采访内容进行访谈和交流,围绕宣传活动的主题进行深入讨论与分析,并与在外的摄制组保持连线互动。联合采访的主要内容:
  1.深入调查了解目前地方和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现状,采取明察暗访和企业投诉的办法搜集线索和素材,利用舆论宣传工具,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侵权造假活动,为企业提供维权服务;
  2.及时跟踪报道各地政府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商标、专利侵权和盗版的系列活动,及时反映全国各地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动态消息;
  3.选择当地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事件、焦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度分析报道,通过剖析个案,为地方和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出谋划策;
  4.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意识;
  5.联合采访是宣传队,是播种机,走到哪里,都将把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创新的理念传播到哪里,通过与各地联合举办各种活动和散发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材料等形式,让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
  三、采访活动路线
  根据“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指定的重点地区和不同区域经济特点,采访组拟以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地区四大区域划分,主要涵盖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福建、江西、湖南、海南、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湖北、河南、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北、北京、天津、山西、陕西、四川、重庆、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
  四、时间安排
  “保护知识产权至我们在行动”的实施计划分为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做好与各地方的联系和协调工作,各联合行动媒体单位制定采访计划和具体行动方案;
  采访拍摄阶段。按照计划进行采访,同时安排刊载和播出。
  收尾活动。开展全国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保护知识产权好新闻评奖,同时制作“保护知识产权 至我们在行动”现场节目,拟在中央电视台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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