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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11-01 浏览:0
导读: 保留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法律咨询:保留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 若保留

保留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法律咨询:保留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

若保留劳动关系:

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月薪x停工时间、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些都属于单位给我的赔偿吗那么单位应该赔偿我多少为宜呢能详细给我说一下吗希望大家帮助我。谢谢了!

律师解答:

交工伤险的,由社保基金出,未交工伤险的,由单位承担。

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相关的法律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2.工伤认定办法。

3.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4.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5.各省、直辖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授权制定的实施办法。

损害赔偿推荐律师:郑宝华律师

郑宝华律师,著名青年律师,男,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执业于昆山三大律所之一的江苏丰田律师事务所。2011年7月郑宝华律师代理的案件被人民法院报报道。

郑宝华律师曾在昆山外资企业工作多年,担任过人事主管、工会主席、体系工程师职位。熟练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工伤纠纷操作细节和要点,处理和化解大量的劳动工伤纠纷。长期潜心钻研劳动工伤理论,透彻剖析劳动工伤政策法规,成功代理劳动、工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上百件,包括部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担任数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郑宝华律师具有扎实丰富的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经验,案件代理认真负责,过程和结果每每超越当事人的期望、深受当事人的好评。理论功底扎实,执业技能深厚,庭审经验丰富,精力旺盛,斗志强烈,崇尚法律,追求正义。

咨询电话: 13205158217

联系地址: 昆山市长江中路177号新都银座3幢6楼

服务律所: 江苏丰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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