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知识】租房时注意的事项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住房
只有房屋的产权人才具有房屋出租权。与非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的保护。如果出租者本人即是房主,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如果出租人是受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代其出租的,应要求出租人拿出房主的书面委托书,并要求与房主见面,或向相关机构核实委托书的合法性和受托人的真实性,这一点很重要。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除了《房屋产权证》,房屋出租人还应该办理相应的房屋出租文件,如《房屋租赁许可证》。如出租的住房未办理过该证,则证明该房屋的租是非法的,一旦被有关部门发现将会被依法解除租赁关系,并对出租人进行罚款;虽然承租人利益不受太大损失,但因搬迁住址、移动家具,难免会给平静的生活带来许多不便。
住房的实际使用条件
住房条件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承租者日后的生活。对住房实际使用条件的了解,主要是指住房能否正常使用,是否存在天花板漏水、煤气泄漏等影响使用的情况,住房配备了哪些家具和电器等必备设施。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租赁中如一方系房地产经营公司,则其租赁活动应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
住房所在位置交通是否便利
一般来说,在租房之前,承租人最好先考虑自己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如果平常乘坐公交车上班,应选择公交线路较多、距离上班地点转车次数较少的地点租赁住房;如果自己开车,则要尽量选择有停车位、道路畅通、路况好的地点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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