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中国对外投资的特点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11-17 浏览:0
导读: 中国的对外投资自始至终就属于“非资本过剩型海外投资”, 综观其发展历程,明显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投资地区比较集中,海外投资结构不尽合理 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分布情况看,虽然遍布 160 多个国家和地区

中国的对外投资自始至终就属于“非资本过剩型海外投资”, 综观其发展历程,明显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投资地区比较集中,海外投资结构不尽合理

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分布情况看,虽然遍布 160 多个国家和地区,但投资额主要集中在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香港、泰国、俄罗斯、秘鲁、新西兰、南非、澳门等,在这 10 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外直接投资总额都分别超过了 1 亿美元,其相加之和占总投资额的 80% 。

从投资结构 看,中国在投资地区的选择上,过分集中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特别是集中在港澳地区,这除政治因素外,与中国总体的海外投资战略有关。在产业结构上,海外投资偏重初级产品产业,忽视高技术产业的投资;偏重消费品投资,忽视生产性投资;偏重对国内效应弱的产业投资,忽视对国内连锁正向效应强的产业投资;在投资企业中,从事商品流通的外贸企业多,而生产性企业少。所有这些,一方面使投资结构不合理,另一方面导致投资与国内生产企业的断档、分割,致使海外投资风险加大。另外,在投资币种的选择上,美元所占的比重过大,币种过于单一,在当前国际金融市场风云变幻莫测的情况下,加大了中方投资的外汇风险。

2、起步晚,发展快

中国的海外投资虽然起步较晚,仅有 20 年的发展历史,但随着对外开放度的不断提

高,中国海外投资在数量方面发展迅速。虽然,与同期的对外贸易、外汇储备、 GDP 总量等相比,境外投资规模不大,但从自身纵向比较,总体上还是保持了一个较快的发展速度。

3、投资方式以合资为主,投资主体趋于多元化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海外非贸易性企业中,采用合资方式的企业约占 80% 左右,独资的中国企业较少。从投资主体看,专业外贸公司的海外投资进入萎缩、调整期,而工贸公司、民营企业的海外投资发展迅速。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近十年来发展迅速,企业的规模和实力显著增强,民营、私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踊跃,成为对外直接投资的新兴力量,中国对外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

4、进入国际市场方式单一

中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从事跨国经营,目前存在着“四多四少”的现象,即 : 出口贸易多,三角贸易少;商品贸易多,许可证贸易少;海外分公司 多,海外企业少;海外销售多,海外投资、生产少。“四多四少”现象的存在,限制了海外投资质量和企业国际化水平的提高。

5、投资规模小、效益差

虽然中国在海外的总体投入不少,但真正称得上跨国公司的企业却少得可怜,海外机构普遍“小、散、乱”, 开拓当地市场的能力差。资料显示,中国非金融类海外企业平均投资额为 133 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在 100 万美元以下的项目占绝大多数,也就是说,如果按中方投资不超过 50% 计算,绝大多数海外企业的中外双方投资也超不过 200

万美元,这不仅低于发达国家 600 万美元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 450 万美元的平均水平,即便以国内中外合资企业的规模衡量,也多是属于小型海外投资企业。另外,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海外企业盈利户数约占 35%, 亏损户数约占 65%, 海外投资整体效益较差。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